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,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,营造公平公正、风清气正的财政发展环境,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举报范围
1.威胁国家安全,非法向我县财政系统渗透、干预财政工作、操控财政事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;
2.在会计核算、财务审计、代理记账、财税咨询等行业,通过胁迫、垄断、串通等黑恶手段,虚假做账、隐匿账目、操控企业及单位财务,扰乱财经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;
3.政府采购领域利用黑恶势力围标、串标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,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犯罪行为;
4.骗取、套取、侵吞、冒领帮扶资金、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;
5.金融机构、担保公司等金融领域“套路贷”“高利贷”“校园贷”等一切涉黑、涉恶、涉乱违法犯罪行为;
6.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擅自发行有价证券,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;
7.在政府采购、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等领域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的公职人员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或干扰、妨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;
8.其他财政领域涉黑涉恶线索。
二、线索举报方式
1.电话(传真)举报:0941-3121499
2.电子邮箱举报:ltxczjshb@163.com
3.来信来访举报:临潭县财政局办公室(通信地址:临潭县西大街83号,邮政编码:747500)
4.举报受理时限:法定工作日
三、举报须知
欢迎全县广大群众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积极提供线索,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,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。举报内容必须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诬告陷害他人,对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特此公告
临潭县财政局
2026年8月20日